给别人寄挂户口有什么风险

如题所述

别人的户口挂靠在自己的户口上一般无坏处。户口挂靠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不利影响,不影响房子的所有权、使用权。户籍挂靠一般无风险,但如涉及房屋买卖时,买家可能要求卖家迁出户口,就会需要及时处理户籍问题。房产的交易只看房产证上的名字,或房产证上的共有人的名字,和户口无关。
户口给别人挂靠的影响分几个方面:
第一,户口亲属挂靠对户主没有影响。
第二,如果户主担心有影响,可以签一份协议来明确一下权责。内容大致是:如果户主进行房产的入置或者房产到时候拆迁了,有权利要求户口挂靠人把户口迁出,对方有义务配合。
第三,从你的补充资料看,现在的产权人实际上是你表弟,你只是空挂户口。对方是可以要求你迁出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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