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合同的免责条款有哪些特点?

如题所述

在签订合同或是其他协议的时候,除了有违约责任条款外,还有免责条款。但免责条款是否实施还要看它们是否符合相关的条件,在这点上法律上做了明确的规定。那么,目前我国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合同法中的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

江苏磐笃律师事务所孙友律师解答: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孙友律师补充:

免责条款的特点:

1、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则他无权援引该免责条款。

2、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在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则与达成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

3、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基于不同的目的,免责条款可以分为两类:限制责任条款,即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限制在某种范围内的条款。例如,在合同中规定,卖方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货款的总额。免除责任条款,如某些商店在其柜台上标明“货物出门,恕不退换”,就属于免除责任条款。严格地说,限制和免除责任的条款还是有区别的。

孙友律师总结:

合同法关于免责条款有一定的限制,特别是提出格式合同一方如果免除自己的主要责任,使交易双方的利益分配丧失公平性,那么这样的条款会被认定为无效。

孙友律师,江苏磐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年,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事律师工作前担任企业法务多年,执业经验丰富。孙友律师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权纠纷、企业风险管理、合同纠纷、并购重组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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