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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所述

为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根据省人社厅相关通知,现就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范围和对象
1. 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2. 中直、省直驻淮单位(个人)需委托我市有关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3. 引进来淮从事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4. 能力业绩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符合职称评审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5. 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职称申报程序和受理
1. 高级职称评审:申报人所在部门(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将评审材料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办理委托评审手续。
2. 中级职称评审:各评委会所在部门(单位)及时下发评审工作通知进行布置,做好评审材料申报受理、审核、整理汇总。
3. 初级职称评审: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资格认定工作,县区属企事业单位自行安排认定工作。
4.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
5.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职称系列(专业)相一致。
6.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破格评审。
7. 做好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8. 申报人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等表格。
三、完善民营企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理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以下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称可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或试验示范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例、创作成果、展览、收藏证书等形式替代论文要求。
四、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尤其是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考核情况等基本条件。
五、确保评审质量
1. 对申报人可采用答辩、考试、考核认定等评价方式。
2. 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技术报告进行鉴定评价。
3. 认真执行专业技术资格的标准条件。
六、加强评委会组建管理
1. 规范评委会组建,各评委会应对评委会成员进行调整。
2. 加强评委会管理,明确界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业和人员范围。
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根据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
八、注意事项
1. 时间安排: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
2. 任职年限: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
3. 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4. 时间截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5. 职称认定:除博士研究生可初次认定中级职称外,所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以考代评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评审取得中级以上职称。
九、纪律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职称评审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2. 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三坚持”、“三严禁”。
3. 强化工作监督,逐步建立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四公开”的评审公开制度。
4. 建立诚信机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 评审经费保障,职称评审(包括相关知识考试或面试)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6. 做好审批发证,各评审委员会所在部门(单位)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综合情况书面报市人社局,经审核后市人社局审批并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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