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优惠贷款利息减免怎么入账
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县级以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金(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
1.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
2.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
4.
所以,贵单位收到财政局拔的贷款贴息款,会计上科目,增加了企业的利润总额,但是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可将免税的政府补助收入填入《附表五)第5行“其他”栏目;然后,将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分别填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第15行“免税收入”、第14行“不征税收入”栏目,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用交税。
二、一次性计提全年的贷款利息怎样做账
利息在财务费用中列支!
三、公司借款收到的利息怎么入账
公司借款收到的利息入账是: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关于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法规,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向个人借款的:取得借款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应付人借款,根据合同协议支付利息时:(根据税法的规定,支付利息时,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等于支付的利息乘以20%)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贷: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利息不是按月支付,且一次支付的利息较大的话,也可以通过“预提费用”核算,即按月预提时: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贷:预提费用支付利息时:借:预提费用贷: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归还借款时:借:其他应付款——应付人借款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企业向个人以外的其他单位(不含银行)的借款,可以比照处理。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减去利息收入;如果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减去利息收入;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