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谱法具体介绍

如题所述

中国早在公元前一千多年,西周以前,就已经使用律吕字谱和宫商字谱记录宫廷音乐(雅乐)。律吕字谱利用十二律(黄钟、大吕等)的名称来记述音阶,而宫商字谱则是依据古代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来记录。这种最早的乐谱形式见于《礼记·投壶》的鼓谱记载,用“口”、“?”和“半”三种符号记录鼓的演奏方式。


早在公元前一世纪的图书目录中,就出现了歌曲谱的记载,如《河南周歌诗七篇》和《河南周歌声曲折七篇》。尽管具体记谱方式不明,但可以推测是早期的歌曲曲调记录。《汉书·艺文志》中提到的“声曲折”与歌诗相配,可能是演唱时的曲谱。


中国文字记谱法在民间广泛使用,如减字谱、宴乐半字谱和二四谱等。唐代的曹柔发明了减字谱,它以简化的笔画标记古琴演奏的手法,不记音名,仅记指法,这使得许多隋唐以前的琴谱得以保存。宴乐半字谱,即工尺谱,起源于唐代,以乐器音位和手法为基础,宋代后逐渐定型并广泛使用。


工尺谱是汉字记谱法的代表,具有固定和首调两种唱名法,用于标记节奏的板眼符号也比较完善。宋元以后,大部分乐谱都采用工尺谱。然而,由于其复杂性,部分古代音乐作品因此失真或失传,这些传统记谱法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二四谱以汉字“二、三、四、五、六、七、八”表示音阶,以“重三”和“重六”标记FA和SI,反映了古代音乐的传承特点。尽管含蓄且富有暗示性,但这种象形简笔的记谱方式导致了准确性与完整性的缺失,限制了音乐的记录与传播。


总的来说,中国早期的记谱法,如律吕字谱、宫商字谱、减字谱和工尺谱等,反映了中国古代音乐的特色和传承方式,但同时也存在局限性,对音乐的精确记录与普及产生了影响。




扩展资料

记谱法是指用符号、文字、数字或图表将音乐记录下来的方法。它所产生的记录即称为乐谱。记谱法因国家、民族、时代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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