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20多天前几天刚签的劳动合同,但没有给我一份,现在我要马上离职,单位不给我工资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不合法,但你辞职应当遵循法定程序。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就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现劳动者提供劳动二十多天,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十多天的工资。
但是,劳动者辞职,必须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如你所述,用人单位并没有法定过错,你不能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态度,也不能通过协商一致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只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期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你如果不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辞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无论你辞职是否合法,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这二十多天的工资,支付工资和赔偿损失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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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3
肯定不合法。首先你要举证自己在这里上班的证据,比如,和人事入职说的,邮件或者微信之类的都可以,还有你平时上班和领导沟通的都可以作为证据。然后你先和公司协商一下,把协商的也录音,这样你就不要怕他们不给你发工资了!
第2个回答  2019-06-04
不合法。
1、自入职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超过一个月就违法了。
第3个回答  2019-06-03
不合法啊,你工作了肯定就要给你工资的,如果你只是工作了那么一两天,他们就有可能会不给你工资,但是你已经做了二十多天的活,都快一个月了,肯定得给你。
第4个回答  2019-06-03
用人单位不敢不签合同,否则为非法用工,只要能证明你考勤出勤,用人单位要三倍工资赔偿。它没有提供给你合同,你可以向单位索要,如果不给也是违法的!哪怕上班一天它也没有理由不给工资!坚决维护自身利益!不行就告,一般单位和公司都不会希望自己经常烂官司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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