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残疾证丢失怎么补办

各位高人:我叔叔是三级残疾军人,复员后军人残疾证就丢失了,复员快30年了,一直没有享受到残疾军人待遇,现在想补办残疾军人证,回到原参军地,原部队已经改编合并到其他部队,找不到组织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请各位高人指点!谢谢

直接去发证部门也就是伤残军人证照片钢印和下面印章所刻的部门去你的证丢了就直接去原部队所属后勤部卫生处。提供的材料是:1、本人户口薄、身份证;2、退伍证;
3、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
4、一寸的近期免冠彩照二张。 真挚的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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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3
应该不需要到部队,复退后残疾军人事物归民政部门管理。
申请人在报纸上登载遗失声明;向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补办申请,所在单位核实情况加具意见后,报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办理。
(二)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薄、身份证;
2、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
3、申请人大一寸的近期彩照二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23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现役军人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请你持退伍证、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材料或者原始医疗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咨询、了解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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