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衰竭(CRF)时称尿毒症,不是一种独立的疾病,是各种病因引起肾脏损害并进行性恶化,当发展到终末期,肾功能接近于正常10%~15%时,出现一系列的临床综合症状。由于肾功能损害多是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不同阶段,有其不同的程度和特点,传统上将肾功能水平分成以下几期:
1.肾功能代偿期: 肾小球滤过率(GFR) ≥正常值1/2时,血尿素氮和肌酐不升高、体内代谢平衡,不出现症状(血肌酐(Scr)在133~177μmol/L(2mg/dl))。
2.肾功能不全期: 肾小球滤过率(GFR)<正常值50%以下,血肌酐(Scr)水平上升至177μmol/L(2mg/dl)以上,血尿素氮(BUN)水平升高>7.0mmol/L(20mg/dl),病人有乏力,食欲不振,夜尿多,轻度贫血等症状。
3.肾功能衰竭期: 当内生肌酐清除率(Ccr)下降到20ml/min以下,BUN水平高于17.9~21.4mmol/L(50~60mg/dl),Scr升至442μmol/L(5mg/dl)以上,病人出现贫血,血磷水平上升,血钙下降,代谢性酸中毒,水、电解质紊乱等。
4.尿毒症终末期: Ccr在10ml/min以下,Scr升至707μmol/L以上,酸中毒明显,出现各系统症状,以致昏迷。
治疗方法:
(一)饮食治疗
1.给予优质低蛋白饮食0.6克/(公斤体重·天)、富含维生素饮食,如鸡蛋、牛奶和瘦肉等优质蛋白质。病人必须摄入足量热卡,一般为30~35千卡/(公斤体重·天)。必要时主食可采用去植物蛋白的麦淀粉。
2.低蛋白饮食加必需氨基酸或α-酮酸治疗,应用α-酮酸治疗时注意复查血钙浓度,高钙血症时慎用。在无严重高血压及明显水肿、尿量>1000ml/天者,食盐2~4克/天。
(二)药物治疗
CRF药物治疗的目的包括:①缓解CRF症状,减轻或消除病人痛苦, 提高生活质量;②延缓CRF病程的进展,防止其进行性加重;③防治并发症,提高生存率。
1.纠正酸中毒和水、电解质紊乱
(1)纠正代谢性中毒 代谢性酸中毒的处理,主要为口服碳酸氢钠(NaHCO3)。中、重度病人必要时可静脉输入,在72小时或更长时间后基本纠正酸中毒。对有明显心功能衰竭的病人,要防止NaHCO3输入总量过多,输入速度宜慢,以免使心脏负荷加重甚至心功能衰竭加重。
(2)水钠紊乱的防治 适当限制钠摄入量,一般NaCl的摄入量应不超过6~8g/d。有明显水肿、高血压者,钠摄入量一般为2~3g/d(NaCl摄入量5~7g/d),个别严重病例可限制为1~2g/d(NaCl 2.5~5g)。也可根据需要应用襻利尿剂(呋塞米、布美他尼等),噻嗪类利尿剂及贮钾利尿剂对CRF病(Scr >220μmol/L)疗效甚差,不宜应用。对急性心功能衰竭严重肺水肿者,需及时给单纯超滤、持续性血液滤过(如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
对慢性肾衰病人轻、中度低钠血症,一般不必积极处理,而应分析其不同原因,只对真性缺钠者谨慎地进行补充钠盐。对严重缺钠的低钠血症者,也应有步骤地逐渐纠正低钠状态。
(3)高钾血症的防治 肾衰竭病人易发生高钾血症,尤其是血清钾水平>5.5mmol/L时,则应更严格地限制钾摄入。在限制钾摄入的同时,还应注意及时纠正酸中毒,并适当应用利尿剂(呋塞米、布美他尼等),增加尿钾排出,以有效防止高钾血症发生。
对已有高钾血症的病人,除限制钾摄入外,还应采取以下各项措施:①积极纠正酸中毒,必要时(血钾>6mmol/L)可静滴碳酸氢钠。②给予襻利尿剂:最好静脉或肌肉注射呋塞米或布美他尼。③应用葡萄糖-胰岛素溶液输入。④口服降钾树脂:以聚苯乙烯磺酸钙更为适用,因为离子交换过程中只释放离钙,不释放出钠,不致增加钠负荷。⑤对严重高钾血症(血钾>6.5mmol/L),且伴有少尿、利尿效果欠佳者,应及时给予血液透析治疗。
2.高血压的治疗
对高血压进行及时、合理的治疗,不仅是为了控制高血压的某些症状,而且是为了积极主动地保护靶器官(心、肾、脑等)。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钙通道拮抗剂、襻利尿剂、β-阻滞剂、血管扩张剂等均可应用,以ACEI、ARB、钙拮抗剂的应用较为广泛。透析前CRF病人的血压应<130/80mmHg,维持透析病人血压一般不超过140/90mmHg即可。
3.贫血的治疗和红细胞生成刺激剂(ESA)的应用
当血红蛋白(Hb)<110g/L或红细胞压积(Hct)<33%时,应检查贫血原因。如有缺铁,应予补铁治疗,必要时可应用ESA治疗,包括人类重组红细胞生成素(rHuEPO)、达依泊丁等,直至Hb上升至110~120g/L。
4.低钙血症、高磷血症和肾性骨病的治疗
当GFR<50ml/min后,即应适当限制磷摄入量(<800~1000mg/d)。当GFR<30ml/min时,在限制磷摄入的同时,需应用磷结合剂口服,以碳酸钙、枸椽酸钙较好。对明显高磷血症(血清磷>7mg/dl)或血清Ca、P乘积>65(mg2/dl2)者,则应暂停应用钙剂,以防转移性钙化的加重。此时可考虑短期服用氢氧化铝制剂或司维拉姆,待Ca、P乘积<65(mg2/dl2)时,再服用钙剂。
对明显低钙血症病人,可口服1,25(OH)2D3(钙三醇);连服2~4周后,如血钙水平和症状无改善,可增加用量。治疗中均需要监测血Ca、P、PTH浓度,使透析前CRF病人血IPTH保持在35~110pg/ml;使透析病人血钙磷乘积 <55mg2/dl2(4.52mmol2/L2),血PTH保持在150~300pg/ml。
5.防治感染
平时应注意防止感冒,预防各种病原体的感染。抗生素的选择和应用原则,与一般感染相同,唯剂量要调整。在疗效相近的情况下,应选用肾毒性最小的药物。
6.高脂血症的治疗
透析前CRF病人与一般高血脂者治疗原则相同,应积极治疗。但对维持透析病人,高脂血症的标准宜放宽,如血胆固醇水平保持在250~300mg/dl,血甘油三酯水平保持在150~200mg/dl为好。
7.口服吸附疗法和导泻疗法
口服吸附疗法(口服氧化淀粉或活性炭制剂)、导泻疗法(口服大黄制剂)、结肠透析等,均可利用胃肠道途径增加尿毒症毒素的排出。上述疗法主要应用于透析前CRF病人,对减轻病人氮质血症起到一定辅助作用。
8.其他
(1)糖尿病肾衰竭病人 随着GFR不断下降,必须相应调整胰岛素用量,一般应逐渐减少;
(2)高尿酸血症 通常不需治疗,但如有痛风,则予以别嘌醇;
(3)皮肤瘙痒 外用乳化油剂,口服抗组胺药物,控制高磷血症及强化透析或高通量透析,对部分病人有效。
(三)尿毒症期的替代治疗
当CRF病人GFR 6~10ml/min(血肌酐>707μmol/L)并有明显尿毒症临床表现,经治疗不能缓解时,则应让病人作好思想准备,进行透析治疗。糖尿病肾病可适当提前(GFR 10~15ml/min)安排透析。
1.透析治疗
(1)血液透析 应预先给病人作动静脉内瘘(位置一般在前臂),内瘘成熟至少需要4周,最好等候8~12周后再开始穿刺。血透治疗一般每周3次,每次4~6小时。在开始血液透析6周内,尿毒症症状逐渐好转。如能坚持合理的透析,大多数血透病人的生活质量显著改善,不少病人能存活15~20年以上。
(2)腹膜透析 持续性不卧床腹膜透析疗法(CAPD)应用腹膜的滤过与透析作用,持续地对尿毒症毒素进行清除,设备简单,操作方便,安全有效。将医用硅胶管长期植入腹腔内,应用此管将透析液输入腹腔,每次1.5~2L,6小时交换一次,每天交换4次。CAPD对尿毒症的疗效与血液透析相似,但在残存肾功能与心血管的保护方面优于血透,且费用也相对较低。CAPD的装置和操作近年已有显著改进,腹膜炎等并发症已大为减少。CAPD尤其适用于老人、有心血管合并症的病人、糖尿病病人、小儿病人或作动静脉内瘘有困难者。
2.肾移植
病人通常应先作一个时期透析,待病情稳定并符合有关条件后,则可考虑进行肾移植术。成功的肾移植可恢复正常的肾功能(包括内分泌和代谢功能),使病人几乎完全康复。移植肾可由尸体或亲属供肾(由兄弟姐妹或父母供肾),亲属肾移植的效果更好。要在ABO血型配型和HLA配型合适的基础上,选择供肾者。肾移植需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以防治排斥反应,常用的药物为糖皮质激素、环孢素、硫唑嘌呤和(或)麦考酚吗乙脂(MMF)等。近年肾移植的疗效显著改善,移植肾的1年存活率约为85%,5年存活率约为60%。HLA配型佳者,移植肾的存活时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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