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题所述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该续签: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在其他情况下,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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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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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4
1.公司不续签合同完全合法,这是公司的合法权力和自由。只有在公司愿意续签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法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公司现在不愿续签,那么也就不存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说法了。按照正常手续,应当在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2.公司不续签不一定非要书面通知,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3.要求公司出具公司提出不续签合同的书面通知,并且要求公司按照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4.要求单位开具不续签合同通知书、办理离职手续、开具离职证明、支付经济补偿金、结算工资、转移社保及档案关系等。
第3个回答  2014-04-13
  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必须拒绝履行,单方拒绝履行合同,则为合同违约,应当给对方以赔偿!同时,单方拒绝履行已经签字生效的劳动合同的实质是单方解除合同关系,那么,则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即单位应当支付二倍的赔偿金。而这个“二倍”的基数应该是依据第四十七条,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你在该公司工作三年,所以,单位应当按三年的工龄的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二倍,即六个月的工资进行赔偿。
  
  结论:不是3个月工资,也不是1个月工资,而6个月的工资。
  
  但是,公司肯定是不会同意的,你得准备申请劳动仲裁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4-13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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