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家是即墨通济街道的,2003年上学的时候将户口迁出,由农业户口变为非农业,2006年大学毕业迁回村里,但是变成了非农业户口,2011年结婚后,和家里老人居住在一起,家里原来的四间房屋属于老人的,然后2012年旧村改造回迁,我和老人一起居住,但自己的名下没有房屋,能否申请经济适用房,去哪个部门申请或者咨询?

根据即墨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以下内容供参考:
一、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家庭中至少有一人为本市常住居民(非农业),且达到5年以上;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5419元;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且现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二、申请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时要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全体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
三、申请人代表应该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统一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家庭成员有两个以上户籍地的,向申请人代表的户籍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各镇(街道、中心社区)将依据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辖区内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组织审查,对申请人的户籍、财产、住房、收入状况进行调查、评议,并在辖区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形成电子信息档案,上报市住宅发展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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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14
可以咨询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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