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普通高中招生体检标准有心脏听诊、心电图、血压、色觉等。
1、心脏听诊。
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考生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心电图检测。
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作“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验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做“正常”结论。
3、血压。
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嘱其休息一刻钟至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色觉。
色觉检查用《俞自萍色盲本》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