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老婆不能到场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办房产证一方不能到场的,可以让不能到场的一方去办一个房产交易授权的公证,授权能到场的一方代为行使权利,这样就可以由其中一个人出面完成房产交易手续。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可到场一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即可。
办房产证老婆不能到场应可以由女方出具授权委托书,然后由男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即可。 办房产证需要的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3、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明确需要领取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一、房产证算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必须是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共同进行购买的,如果说是属于婚前一方所个人情况之下购买的一些房产的话,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要有这样的一种提供证据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怎么证明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以货币形态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取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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