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跨市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吗

如题所述

1、携带申报卡、身份证、其他证明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经医保经办机构确认信息后将参保人备案信息上传至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2、还可以通过医保部门提供的手机APP、市政务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医保经办自助一体机等渠道进行办理,按上面的提示进行操作。
3、如果参保人因为就诊需要前往异地医疗机构就诊,可在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通过已交机构信息系统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
江苏网上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
1、长期驻外人员:
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江苏省统一 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 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 可在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下载) , 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第三步,选择先垫付后报销的人员要选定就医地2-3家定点医院;
第四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2、因病转外就医人员:
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第三步,选择1家就诊医院;
第四步,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社保卡本地报销流程: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拦或预交医疗费押金,行胡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
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档衡拦,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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