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资质标准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 80 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 8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2)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18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住宅工程 1 项;
(4)单项建安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