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撤回辞职申请书是否具有撤回辞职申请的法律效力

如题所述

员工在递交辞职申请之后,需要撤回辞职申请,是需要经单位同意的,如果单位不同意,书写的撤回辞职申请书也是没有任何意义。

员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是需要员工和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而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由单方面直接申请解除的,但是在申请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想撤销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那么应该再次和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保留劳动关系的存在。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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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18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有禁止条款规定劳动者在办理辞职手续前不能撤回自己用人单位递交的辞职申请书,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者的再次申请退回辞职申请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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