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再就业工伤保险为什么要原单位盖章

内退再就业工伤保险为什么要原单位盖章

  内退,并不是真正退休,实际上是一种保留劳动关系但又无须在岗的情形,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但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内退职工再就业的,原则上,与新的用人单位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而是一种劳务或雇佣关系。相关的保险费用都由原用人单位缴纳。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内退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几个法律要件方可办理,缺一不可:

  1、企业富余职工;

  所谓富余职工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不能正常生产,而无法安置工作岗位的这部分职工

  2、法定的内退条件 ; 

  国务院1993年第111号令规定法定的内退条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法定内退条件即男55岁、女50岁。

  3、职工本人自愿;

  4、企业领导同意;

  5、劳动部门备案;

  在内退程序上,除了当事人双方的认可和协商一致,办理大面积内退期间,应当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应当在工会的监督下进行。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支付能力由企业与内退人员协商确定,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下岗职工第一年的生活费标准,即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20%。 职工内退达5年后,应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并结束企业内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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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6
内退,属于企业自己制定的内部规定,内退职工,依然是企业职工,并未解除合同,原则上,是不能再次参加工作的,谈不上再就业的问题,即使参加工作,也不是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因为依然还是原来单位的职工,当然要原单位盖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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