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换。
早在2016年年底,全国大部分地区就已经不再颁发房产证,而改发不动产权证。据国土资源部官网消息,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地市已经达到100%,除西藏部分县外的所有省(区、市)的县,全部实现“颁新停旧”。
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对此,房地产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新证、旧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选择换或不换。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
扩展资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传房产证下岗作废 国土部门:仍然有效无需更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有房产证需要办理不动产证。
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
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房产证”将逐渐换发成“不动产证”。
如果全国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对楼市进行全面摸底。
二、所谓需要登记的房屋所有产权,指的是完整产权,既包括房产所有权也包括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如果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申请登记人必须要进行“房地合一”,也就是房产证和土地证
合二为一,变成一个红色的房屋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就是以宗地为单
位,将同宗地上的房产、土地、海域和林木登记在同一个证件上,以保证市民个人产权,避免
产权和权利冲突。
三、房屋不动产登记前需先办土地证。
1、所需资料:
分割转让许可证的原件、宗地图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契税发票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2、办理地址
房产所在地国土部门。
3、办理时间
一般来说办理土地证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
4、办理费用
按照土地初始登记收费标准,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
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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