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前买的房,婚后卖了重新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您好,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完全属于个人财产的,在婚后卖了重新全款购买,登记下自己名下,这种情况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置换,重新购买的房子仍然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重新购买的房子,使用婚前房屋售房款支付部分房款,同时使用婚后共同财产支付剩余部分房款或者共同偿还房屋贷款的,使用共同房产支付的部分或者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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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3
婚前买的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系购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卖了房后如果使用售房款购买新房,用售房款来支付了新房的全部购房款,则可以将婚后所购房产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婚后转化,可以依旧作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售房款仅用于支付婚后所购新房的首付款,婚后还存在夫妻共同还贷,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能把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售房款仅用于支付部分房屋首付,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配偶的个人财产支付了剩余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该房产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因此,如果您和对方有婚前或婚内协议约定,则该套房产的权属应根据该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第2个回答  2022-03-03
你好。这个要视资金情况和登记情况而定。一般原则是:(1)如果你卖房的钱支付了全额的新房房款,且登记的还是你个人名字,那么新房依然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给对方加名,就属于共同财产(2)如果卖房的钱仅支付新房首付款,其余部分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还是登记在你个人名下,这样房子依然是个人财产,只是共同还贷部分予以对方补偿。(3)如果卖房的钱仅支付了部分新房首付款,又拿双方婚后财产支付了首付款且共同还贷,新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如果有婚后卖个人婚前房产的需求,建议尽可能保留出资相关的证据,并谨慎处理加名登记,以免出现财产混同。
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如有需求可以进一步沟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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