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说我挂的横幅“日丰管管用50年”是虚假广告,日丰管管用50年是我们在新小区打的广告,广告是厂家支持的,是我们自己挂出去的,有我们的联系方式,有10条这样的广告,工商所说要罚我们的款,他罚款的依据是什么,要怎么确定罚款的数额?
谢谢你的回复。他说的也是你刚才说的那条!罚那么多!我一共也没卖到一万块!
他说应该在管用50年前面加上(在正常情况下使用,能用50年),广告是厂家给的,不是我自己想的!
我该怎么办呢?
我建议在下达处罚决定书之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话说。。。。。。这执法人员说的这话,在正常情况下使用。。。纯属放他娘的狗屁!要是我当面就会骂他!
你问问他,是不是“好吃,你就多吃点”前头是不是也得加上,正常食用的情况下!
“神州行,我看行”前头是不是得加上“正常使用的情况下”!
这纯粹是找茬,你让他出具全套证据,以及调查终结报告,然后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书,需要签字的地方多读几遍,各种需签字的文书最后一行记得画上封线!
我觉得这个可以直接到所在地政府投诉了,这人根本就没有人类的思维!
另外,把接下来你们的每次交涉,录下来,视频,然后交给媒体。
使用50年本身就是对消费者的一种误导。国家建设部明文规定对地板采暖设施的质保期为 两个采暖期,厂家宣传口号使用50年,前提条件是在规定的水温水压使用条件下。作为采暖暗埋工程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后果非常严重。 所以作为经营者需向消费者告知说明使用条件,作为消费者有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