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的注册是否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范围?

如题所述

不是

化妆品注册由卫生监督机构负责
1.进口化妆品单位和个人应向进口地区地市级以上〈含地市〉卫生监督机构 提出申请
2.含新原料或药物的化妆品及特殊用途的化妆品,生产者应向省、自治区、 直辖市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申请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成立于2002年1月23日,是卫生部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也是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对外的统一窗口,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
目前,监督中心已承办8项由卫生部直接审批的行政许可工作,分别是:
1、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受理、评审;
2、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受理、评审;
3、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受理、评审;
4、化妆品新原料受理、评审;
5、消毒剂、消毒器械受理、评审;
6、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受理、评审;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相关事项;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的受理、资料审查、评审意见汇总上报。

药监局作为管理监督协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品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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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30
化妆品注册是妆字号并不是药字号。
所以不属于药品监管的主要职责范围
第2个回答  2008-07-30
健字号与械字号也不是药字的,但也是药监局管的.

如果不是,那应当是哪的职责范围?

请大家回答 谢谢````
第3个回答  2008-07-30
好象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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