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后多出来的土地,究竟该如何处理呢?

如题所述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但在土地确权进行中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农民甲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分得3亩地,但在土地确权进行时实测为4亩地,那么土地确权时对于实测面积大于或小于二轮承包面积的该如何处理?

第一,对于多出来的土地,如果数量较少,比如说不到10%,原则上还是由原承包者承包,各种种粮补贴还是按照二轮承包时确定的面积计算。颁证时,确权书上注明二轮承包时的面积和确权之后的实际面积。

第二,实际在承包划分测量土地时,难免会出现疏漏错误,有时候登记数字跟实际数字相差太大(登记的3亩地,实际有6亩地),这时候再确权时,就得按照实际测量的面积来登记了,多出来的部分原则上是回收的,但是农户可以跟村委商量继续承包,费用需要双方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协商。

第三,还有一种情况是,原本承包的土地面积就是4亩,但有些农民为了少交农业税,故意少报了1亩地数据,造成统计上的偏差,这1亩地就是人们常说的“黑地”。对于“黑地”,在土地确权时应计入确权面积。

另外这几十年的时间里,有不少农民在荒山、河滩、树林边等荒地上自己开垦了一批土地,这些地不在承包证明内,怎么处理?首先这些耕地都是违法开出来的,本身这些地都是村集体所有,所以,不能因为个人占有就合法了,一般是要收回还林还草,但是也可以视情况通过村民集体协议,报批上级政府进行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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