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户报销比例

如题所述

医疗报销只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与是否为贫困户及是否持有低保证无关。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医疗报销补助标准:建档立卡户新农合报销比例比一般农户提高5%,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乡级报销90%、县级80%、市级75%、省级65%;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高额费用患者大病保险再报销(经基本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再次给予80%-98%分段递增报销,具体比例为0-1万元报销80%,1-2万元报销90%,2-5万元报销95%,超过5万元报销98%,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病优惠政策有:
1、在镇村门诊看病,一般诊疗费全报。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90%以上。
2、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
3、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
4、省市县定点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
5、新农合住院基本报销每人每年最多能报13万元。
6、住院费用在新农合基本报销后进入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
7、门诊费用特困人员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救助50%。日常门诊救助每年最多1000元,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最多5000元。
8、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住院费用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在年度限额内按比例救助。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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