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 两兄弟 我是哥哥 我父亲有一处房产 是他婚前所买 但他入住时只买了房产的40% 后于继母结婚在一起生活了14年 继母没有工资 我父亲的退休工资都归她管 她对我父亲很不好 我父亲又是个老实人 2005年左右我父亲去世 于是我弟弟就出钱把那房子的60%的房产买断了 但当时没有去公正 房屋也没有过户到弟弟名下 现在还在父亲名下 随后弟弟与继母签订了一份协议书 内容大概如下:
房产由弟弟出钱购买(60%)了,房屋归弟弟所有,继母不要房产,但继母可以一直居住此房到去世。
当时继母也一直说自己不要房子(她本人也有3个子女),现在房屋要拆迁 继母却说这房子她也有一半,我本人并不想要去分那个房产,但我弟弟现在身在国外,所以我就代替他来帮他处理(我也与他通了话了)。
现在房产还在去世的父亲名下 请问以下问题
1我弟弟当初与她签订的那个协议书是否有效(继母在上面按了手印)
2如果协议无效 要按照正常法律分配 继母和我还有我弟弟3人如何分,还有就是继母的3个孩子是否有权利也来获得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