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二、 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 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 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外出前的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 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 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每月到流动党员家及商铺做一次入户访问,每年春节期间召开一次流动党员座谈会,对流动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表彰奖励,了解党员外出期间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 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 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 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受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 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 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 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 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 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年至少为家乡办一件好事、实事。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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