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2017年9月参加阿拉尔市污水泵跟换项目投标,招标单位市阿拉尔市工业园区华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未中标,且投标保证金至今未退,对方说让我方亲自派人去办理退款,由于路途较远,我方要求将收款收据开好邮寄给对方,对方不同意,他们这样做合理吗 ?我们也经常参加投标,第一次出现这种说法,投标保证金我们是电汇到对方账户的,现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