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工厂上班十年老板不要了有没有赔钱

如题所述

如果属于自愿辞职是没有补偿,但是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克扣工资或者不交、少交社保的情况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唯一的自愿辞职会有补偿的情况。

一、在工厂干了十年辞职有没有补偿?
      劳动者在工厂做工十年,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话,那么是没有赔偿的。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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