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试用期没有签合同算正式员工吗

我同公司签的是试用期合同,转正之后既没有签正式合同,也没有转正申请表。现在我要辞职,他们押了我押金和一个月的工资。公司说合同期内离职的押金不返,现在我能要回这笔钱吗?我现在马上离职算是违约吗?用赔偿违约金吗?

算正式员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此时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3、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时长为劳动合同期限。

扩展资料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一、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二、 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三、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四、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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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的年限不同,试用期可以有1-6个月不等的期限。所以试用期也应当以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年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自入职之日起第二个月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为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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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8-09-10
你这个情况在民法上属于默契行为,即你在使用期后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你和公司已经默认,你是正式员工,公司也默认你为其职员,因此你如果现在离开,要付违约金,但如果当时没有签合同是公司的过错,这个情况就不是你的错,建议你找劳动部门咨询,祝你好运!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对么?你的意思是说过了试用期之后没再签别的合同对么?
那这样的话也就是说你的试用期已满,合同已经过期了,没再签正式的合同,所以你现在原则上不是这个公司的正式员工,所以不会有他们所说的“合同期内离职”,他们无权扣押的你的押金和一个月的工资...你现在离职也不算违约,但是...从你的处境我推测你的单位应该是个私企吧,我觉得你的这些钱要回来够呛,凭你一个人去跟他们理论应该战胜不了他们,但是如果通过法律部门来解决的话恐怕得花费很长时间并浪费太多的经历...个人观点:路还很长,不要在意这一个月的工资,既然公司这样不讲道理,待遇这么差(实习期过后不签正式合同,不投保),再呆在那里也没意思,那一个月工资和押金就当学费了,这次就当时以后的经验了,以后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加油~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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