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9-11
首先要报警这是肯定的,只要跟警察讲清楚就好了。警察自然会去查的。你女朋友这样做也实在欠妥,但是既然已经分手了拿回自己的东西不算过分!如果按她妈妈的说法她失踪了,那可能是骗财的吧,说的是难听点,不过现在的社会不好说,还有要提醒你的是现在好多80后的都搞同居,我是很不赞成!既使同居了自己的东西也要保管好必尽还没有结婚,我想八成是她妈妈也在骗你,你如果有时间的话还是亲自去她家里找她吧。跟她把话谈开,不要动气,以后处朋友要打清底。不管她那1000元最后用在哪了。建议你还是还给她,必尽也算是你买电脑时她也出了一份力!如果还是没有结果,就自己认栽吧想开点也就四千块,像你说的毕竟爱过就当送她的最后一件东西了,男人还是事业要紧,祝你好运吧!
第2个回答 2008-09-13
一、跟女友同居一年多,感情应该还是有的,如果她只是一时赌气,用你的真诚感化她,一起好好相爱(前提是:如果你还爱她的话)
二、如果不能再在一起了,约她出来好好谈,毕间相爱过,就算不适合也应该好聚好散,人之所以相遇皆因“缘”,凡事不可做太尽
三、如果你在乎的只是电脑里的资料,那更好解决了,跟她直接说明就好了,让她用硬盘把你的资料拷给你,电脑送给她好了,人都是感情动物,一段感情的结束对彼此都是有伤害的,
凡事和平解决,报警实为下下策,如果退一万步对方仍不妥协的话那就只能报警了,报警的话在事发地和被告居住地均可。
第3个回答 2008-09-12
还是在你丢失东西的那个地方的公安机关报警,然后我认为他们会协助你处理这件事情。至于一大堆问题,只要被问到或需要出示证明的时候,你拿出来就可以了。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报警。哼~~对于这种女人,任她不仁不义,但咱只要回自己的东西!这没有什么对不起对方。既然相爱一场。这女的也忒TMD的恶心了,咱不计较,只要拿回东西就行。
第4个回答 2008-09-11
你可以报案,就在你们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就可以了。如果她的1000说明是你借的,那笔记本的归属权就是你的,如果是你出4000,她出一千,没有借款问题,我认为笔记本是你们共有的,她拿走了,你也只能相对于对物的共有要求她补偿,或者你支付1000元,要求她返还电脑。
我认为如果你到法院告她而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就有点麻烦了,法院不一定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