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函应该怎么密封?

招标文件中没有说投标函应该怎么密封,应该怎么处理。以下是招标文件原文: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密封章为投标人公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写的比较清楚了,很好理解的,针对19.3 需要打印“不得提前开启”字样的封条,把材料袋上下两个封口都粘好,盖上公章就可以了。盖章时要盖在封条和材料袋的交界处(类似盖骑缝章) 封条的上下都要盖 多盖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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