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年毕业的,08年入学的时候将户口迁到武汉,毕业后户口就托管在指导中心,之前在指导中心问过可以挂靠亲友落户。我有亲戚在武汉,但是按照那边派出所说的,亲戚单位出具证明,当地居委会也要开证明。亲戚单位证明开好了,居委会不肯接收,说不符合要求,要结婚,有房或者在当地工作。(我要是现在有房我就直接迁了还用挂靠吗。。。)我想请问,到底学生户口迁移政策中,这个投靠是什么程序??是按各地方的情况接收吗?之前问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他说的很直接,我是女生,还没有结婚,居委会会担心以后计划生育不好控制,怕会超生担责任。。。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理由。。。有没有比较熟悉这个流程的朋友说说情况参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