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怎么死的啊死前在拍电影吗我要详细的

如题所述

李小龙,这位名声响彻全球的功夫巨星死因的谜团终于在35年后被揭开了。据《东方早报》报道,上世纪70年代,曾出任李小龙电影制作人的邹文怀日前向媒体解密李小龙的真正死因——药物误服。

1973年7月20日,李小龙于女友香港女星丁佩家中暴毙。医院公布的资料说其死于“脑水肿”。但一直以来,包括练功过度、滥用药物、心脏病、脑病复发、暗杀等在内的死因揣测众说纷纭。虽然李小龙生前确实进行过肌肉电击等不健康的身体训练,死后也被检验出体内含有大麻残留物质,但这些都无法被证实直接导致了李小龙的死亡。这些离奇而富有神秘色彩的传闻只让这位传奇人物的一生更像一个谜。

邹文怀是嘉禾影业创始人,日前,他在接受采访时称李小龙当时在别人家误服头痛药,而他恰恰对药片所含的一种成分过敏。过敏症状直到他来到丁佩家后才发作。

邹文怀说:“这确实只是意外,没有人料到小龙会对药物中的成分过敏。”虽然,李小龙的离去终止了正在拍摄中的《死亡游戏》,但作为当时《死亡游戏》制作人的邹文怀说,“我所能感到的只是失去了一位非常亲密的好朋友。”

李小龙曾与邹文怀合作五部电影:《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和《死亡游戏》,第一次将中国功夫名扬海外。《精武门》中,李小龙首次出现在银幕上时手持双截棍的形象至今仍被全世界的李小龙迷奉为经典。

邹文怀也在成龙闯荡好莱坞之初与之合作过,他评价李小龙和成龙虽然都有巨星气质,但前者更具热血方刚的民族精神,而后者更热爱社交。

所拍电影和电视剧:金门女(1940),富贵浮云(1948),梦里西施(1949),细路祥(1950),凌霄孤雁(1950),人之初(1951),苦海明灯(1953),母泪(1953),父之过(1953),千万人家(1953),危楼春晓(1953),爱(上集)(1955),爱(下集) (1955),孤星血泪(1955),守得云开见月明(1955),孤儿行=苦命女(1955),儿女债(1955),许癫纳福(1955),早知当初我唔嫁(1956),雷雨(1957),甜姐儿(1957),人海孤鸿(1959),唐山大兄(1971),精武门(1972),猛龙过江(1972),龙争虎斗(1973),死亡游戏(1978),盲人追凶,打击恶魔党,可爱的女孩, 布朗蒂,青锋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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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2
1973年7月20日,李小龙逝世于香港伊丽莎白医院。他生前多次说过:“我首先是一个武术家,然后才是演员。”他的一生虽然短暂,30年来却声威不减。

李小龙盛年猝然离世,留下无数疑问,会有什么事情可以使他在一夜之中死去呢?一时之间对李小龙的死因是众说纷坛,莫衷一是。以下是几个不同版本的传闻:

1、伤患复发

一说李小龙是个武痴,而且特别在少年时与人决战无数,因此不少人联想到他可能积下伤患,特别是头部,他最后是因为脑出现问题致死的。

还有部分说法出自于一些习武之士口中,认为李小龙不跟随传统教导,过分着急而练坏了身体。还有的说他练法不得当,导致血脉失调。

2、练功过度

来自武术界的说法是:练功过度,或练功不得法,同样会损害身体甚至导致暴毙。有说他为了提升自己的武艺,过分辛劳导致最终无法负荷,并且在最后的几年,他在成名的压力下,心里负担也很重。双重的压力使他几近崩溃。

3、滥用药物

据当时的检验报告显示:李小龙体内有大麻留下的物质,最后几年他精神渐渐陷于失常状态,无法通过心理调节解脱自己,加之他成名太快,操劳过度,体力精力常有不支之感,不得不依赖兴奋剂。

但是以法庭的审查资料来看,并未将其列为致命的因素,只是与后来女友丁佩给他服用的止痛药可能产生过敏有关,这也是当时医学上所能理解的唯一可能性。

4、病发

李小龙原本就有心脏病和脑病。在洛杉矶进行全身检查,被初诊为“脑部有问题”的李小龙拒绝对脑部的检查。再由于他死前2个月一度在公司昏倒,所以据推断脑病与其死亡情况直接相关。

5、暗杀

其理由是,李小龙得罪过许多人,他在美国就多多得罪武林中人,多次遭人暗算险些丧命。他到香港后与武林中人关系之恶,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李小龙在港再遭人暗算,令此说法平增了七分可信度。

6、迷信说法

一说李小龙与所居住地名相冲,最后居住的地方在香港九龙半岛九龙塘,九龙把小龙困在了塘里。又有人说是李小龙遗作《死亡游戏》名字不吉祥。

以上说法千奇百怪,有的是危言耸听,有的有一定的道理,但拿不出确凿证据,甚至连怀疑线索也提供不了,不足以令人信服。那么,李小龙真正的死因是什么?事情的经过又是怎样的呢?

官方公布的死亡原因

经过警方的周密调查和分析后,李小龙的死因终于真相大白:

7月20日约十一点钟,邹文怀来到李小龙的家,两人讨论了《死亡游戏》的剧本后,随即一同前往李小龙女友丁佩家,他们又一起前往一家餐馆进餐然后他们回到了丁佩家中,但到了丁佩家后,小龙感到一阵头痛,于是,丁佩便给他几片阿斯匹林消除头痛,服药后,小龙便躺下休息。到了晚上10时左右,邹文怀还有事要与李小龙商量,便推叫李小龙,但小龙一点反应也没有,邹文怀感到情况不妙,便马上打电话叫医生,但一切都已太晚了,李小龙因自己早已患有脑肿瘤,并由于服用阿斯匹林而引起药物过敏,导致他突然脑死亡。李小龙终因重病折磨而变成了人们口中的“狂龙”,所幸的是李小龙最后能在毫无痛苦中死去。

▲李小龙背靠的是“中国龙”。
第2个回答  2015-10-18
警察法医官叶志鹏作证,说在检验李小龙尸体时,他发觉李的左脚趾处有一处切开
  过输血痕迹,左胸处有一个针孔(是做心脏内注射急救时留下的针孔),身躯外表并无新
  的伤痕,嘴唇和指甲呈青色。
  叶志鹏又说,他在检查丁佩寓所时,并未发现打斗和发生纠缠所遗留下的痕迹,也
  没有发现任何有毒的物品。李小龙的尸体上并未有任何受到过暴力的迹象。因此他认定
  李小龙是“没有遭受谋杀而致死的证据”。
  叶志鹏医生事后同另几位医生交谈过,另几位医生的意见都认为“李小龙可能是死
  于自然的病因”。因为李小龙生前,曾有过突然昏迷的病史。叶志鹏医生因此认为李小
  龙的“大脑血管可能不正常”,而死因便是由此而造成的。
  而法庭对李小龙死因的最初裁定是“死因不明”。

  李小龙的验尸工作,是在他死后36小时后开始的。其后,法庭进行调查取证。李小
  龙的尸体被剖验后,他的胃残存物、血、肝、肾、小肠和结肠的样本马上被送到化验室,
  由港府法医部的林医生检验。而另外的样本,送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化验室。第一批
  验尸报告出来,李小龙已下葬。
  验尸报告最引人注目的,是李小龙体内发现大麻,但份量极微。林医生在法庭作证
  时说,大麻不致于致人于死。
  负责剖验尸体的伊莉莎白医院病理学家黎史特医生在法庭供称:李小龙之死不可能
  由大麻中毒引致,比较有可能是他对镇痛药中的某些成份极敏感。他说:李小龙头部没
  有发现伤痕,但脑部有中度肿胀。但他又说:完全没看脑出血的可能,因为脑血管并无
  梗塞之处。
  黎史特医生说,李小龙的其他器官均正常。至于他的脑肿,可能在暴卒前半分钟发
  生,也可能在半天前发生,就李小龙的情形而言,他的脑肿来得非常之快。
  但脑肿并非一定致人于死亡。
  此案还邀请了伦敦大学法医学教授迪雅来研究,他的意见是:死因是急性脑水肿,
  原因是对镇痛药(EQUACESIC)中的某些成份的过敏反应。
  但这只是推测,并非结论。

  李小龙死因的检验及论证经历了两个多月,1973年9月24日上午,法庭作终审裁定。
  董梓光法官引导陪审员判案,解释判案之7种可能性时指出:
  一、谋杀:
  即恶意及不合法杀人。对此案来说,可无须考虑此点,因无证据证明李小龙受谋杀。
  二、误杀:
  意思是不合法杀人而无恶意。此点亦无须考虑。
  三、合法杀人:
  此案亦无须考虑此一种可能性。
  四、自杀:
  根据证供,李小龙在死前,精神无受困扰现象,同时,亦无厌世情绪,故无须考虑
  死者是出于自杀。
  五、自然死亡:
  伊莉莎白医院验尸官黎史特医生在剖验死者之尸体时,试图找出自然死亡因素,但
  没有找到,英国伦敦大学迪雅教授亦同意黎史特医生的意见,故对此案来说,自然死亡
  亦难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
  情形是差不多,只是死于非命比意外死亡更不幸,此种可能性,对本案来说,最为
  可能。
  七、死因不明:
  即所有证供都无法指出死者之死因,而陪审员未能从上述六种可能性中选一种作为
  本案的判决,最后的选择就是死因不明。
  董榨光法官复述案情及引导陪审员如何判案后,于上午11时退庭。11时10分,陪审
  团即把一致的裁定回报法官。
  法庭对李小龙死因的最后裁定是:
  “死于非命”。
  这就是人们翘首以盼李小龙确切死因的最后结果——不痛不痒,模棱两可。香港响
  起一片失望扫兴之声。保险公司的代表律师陈子忠当场就表示不满,他说:此一裁定,
  过于含糊,仍旧无法确定李小龙的死因。
  李小龙的死因最终是不明不白,但从当局如此兴师动众、港民如此关注、耗时如此
  之长这几点来说,九泉之下的李小龙似乎该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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