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去年成立的新公司,我们12年会计上亏损22万,今年汇算清缴是前一个会计做的,我看见里面有一项“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里面填的是20万,是不是对这一部分亏损我们是可以直接在13年汇算清缴的时候用13年的利润来弥补而不用税审?
汇算清缴过了,里面的“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不用税审了。
汇算清缴过了,你们也按时申报了,税务局没提出异议,就是认可了。里面的“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不用税审了。
可以直接在13年汇算清缴的时候用13年的利润来弥补。
如果在13年汇算清缴的时候,税务局提出需要税审,可以到时一并审计。
问题是我们会计做的汇算清缴,税务已经盖章了,可以认为税务认可了吗?
楼上的绿水青山006也说了-----
汇算清缴过了,你们也按时申报了,税务局没提出异议,就是认可了。里面的“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不用税审了。你怎么认为?
12年申报表上反映的亏损数,税务局没有提出异议,表示对此数据是认可的。当然,今后税务检查或评估,如发现企业有漏调整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