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退休职工去世后抚血金和遗孀补助各是多少?请尽量给出明确文件

我父亲因病于2010年元月20日去世,生前是粮食企业退休老职工,年龄81岁,请问他的直系亲属能得到多少抚血金?另外我母亲能得到多少遗孀补助

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标准调整为: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后,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亡时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救济金,标准为死者15个月工资(或本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我市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现行标准为:2000元 死者7个月工资(或基本养老金)。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调整对象包括三类人:一是与各类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二是企业退休(职)人员;三是其他按规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待遇的人员,包括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及按照渝府发[2008]25号、26号文件规定参保,养老待遇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城镇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1-06
我母亲现年90岁,父亲于87年去世,去世前属万州煤建公司退休员工。父亲去世后母亲一直就只有35元抚血金,请问她这种情况正常应领多少抚血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