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为什么不是和实际发放的工资相符

有两个问题。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那项为什么填初始工资而不填写实际的工资,例如实际工资是3000元,合同里面只填写初始工资1600元,而且后面有相关的违约赔偿,要赔偿工资的百分十三十,是按照合同上面写的初始工资的百分之三十还是实际发放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呢??

第1个回答  2015-10-13
公司违约,不应该低于实际工资的。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13-10-09
在市场经济下,企业招用劳动者,为了竞争肯定需要实际支付高工资。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不能认定其违法,规模企业实际支付工资一般都高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否则,留不住企业需要的合格的劳动者。为什么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会低一点呢?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不像计划经济那样一成不变的,如果约定工资过高,企业效益下滑时工资可能达不到约定工资会造成企业违法情况的发生。这是目前一般企业的通常做法。
实际工资高于1600元,公司不违法,按照实际发放工资为准。
实际工资低于1600元,公司违法,你可以告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0-09
一般企业中的实际工资是浮动的,所以签订合同是初始工资,赔偿是按合同工资赔偿的
第4个回答  2013-10-09
我是分公司师傅色放十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