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的毕业生。在学校的时候我被一家单位录用,这个单位承诺给我解决户口,于是我把我的三方协议寄给他,这个时候我并没有和学校签字也就是说我的三方上面没有学校的盖章。后来公司方面一直说三方协议在人事局放着等着批我也一直等着,拖了很久一直到今天早上公司打电话说三方协议下来了,要我拿回学校去签字。我很纳闷我都毕业一个月了,学校也都放假了,我很想知道这个情况下如果我不和学校前这个三方协议,会不会影响我解决户口??
补充一下,学校已经发报道证发下来了放在我手上。
报道证是到这个单位的,户口所有的手续都完备了,这个单位的解决户口的能力没有问题,现在就是不清楚我是不是必须回学校完成三方协议的签字,因为我的学校非常远,那边的同学也都散了。而且我要办理的不是集体户口,是我个人的户口,跟户口迁移证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