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资以法人个人名义购买的办公楼能否入固定资产

公司出资,以法人个人名义购买的办公楼公司使用,购房的贷款也由公司付,这个能否入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是否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果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要怎么操作啊?

不可以作为固定资产,折旧也不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由于办公楼产权属于法定代表人,所以只能把该行为看成公司租用法定代表人房产,购房贷款相当于租金。但是这样做有两个问题:
1、要补签租赁合同
2、由于该“租金”明显高于正常租金,在纳所得税时是要由税务局按正常租金核定调整的,不允许全部在所得税前扣除。

除非将房产以融资租赁的形式租给企业,则企业可以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形式入账并计提折旧,其他情况一律不行。

对于长期出租的房产,如果租赁期包含了房产的全部使用期限,并且租赁期结束后房屋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的,可以作为融资租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7-16
根据资产的定义,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可给企业带来预期收益,会计上可以确认资产。但从法律上说这个资产不属于公司资产,所以税务不认折旧的抵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7-16
以法人名义购买的固定资产不能入账,也不能计提折旧.
因为税法认为这是法人的私人财产,私人合法财产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企业可以通过有偿转让或其它方式取得,但不可以凭空取得.
第3个回答  2008-07-16
不行,也不能折旧。QQ243004329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