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餐厅工作四个月了没有出现过失,但是老板突然辞退我,按天结了工资,请问我可以要求赔偿金吗?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说了,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是要补发两倍工资的,不是吗?
重点是他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
追答这是我在网上找的,你可以看看:双方存在的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是我觉得吧,实际中根本没人鸟你这些事,说辞就辞,要么你赔上时间跟他耗。
如果是全日制 一个月内没有签劳动合同 从第二个月老板要向你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