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有逆鳞,触者必死!凤有虚颈,犯者必亡!”这句话是传自网络还是口口相传,亦或是在哪本书里写得?

最好贴出原句,解释合理!

龙有逆鳞,触者必死!凤有虚颈,犯者必亡!原句出自《韩非子·说难》,经过后人的总结变成龙之逆鳞,触者必死。后面的“凤有虚颈,犯者必亡”也是现在网络小说中才出现的句子(见《都市修真医圣》第2063章章节名)。

原句出自:《韩非子·说难》:“夫龙之为虫也,可扰押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人有撄之,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之者能无撄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解释:龙属于虫类,可以驯养、游戏、骑它。然而他喉咙下端有一尺长的倒鳞,人要触动它的倒鳞,一定会被它伤害。君主也有倒鳞,游说的人能不触犯君主的倒鳞,就差不多算得上善于游说的了。

扩展资料:

《韩非子·说难》节选: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弥子瑕母病,人间往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忘其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

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余桃。”

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故有爱于主,则智当而加亲;有憎于主,则智不当见罪而加疏。故谏说谈论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后说焉。

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译文 :

从前弥子瑕曾受到卫国国君的宠信。卫国法令规定,私自驾驭国君车子的,论罪要处以刖刑。弥子瑕母亲病了,有人抄近路连夜通知弥子瑕,弥子瑕假托君命驾驭君车而出。

卫君听说后,却认为他德行好,说:“真孝顺啊!为了母亲的缘故,忘了自己会犯别罪。”另一天,他和卫君在果园游览,吃桃子觉得甜,没有吃完,就把剩下的半个给卫君吃。

卫君说:“多么爱我啊!不顾自己口味来给我吃。”等到弥子瑕色衰爱弛时,得罪了卫君,卫君说:“这人本来就曾假托君命私自驾驭我的车子,又曾经把吃剩的桃子给我吃。”所以,虽然弥子瑕的行为和当初并没两样,但先前称贤、后来获罪的原因,是卫君的爱憎有了变化。

所以被君主宠爱时,才智就显得恰当而更受亲近;被君主憎恶时,才智就显得不恰当,遭到谴责而更被疏远。所以谏说谈论的人不可不察看君主的爱憎,然后进说。

龙作为一种动物,驯服时可以戏弄着骑它;但它喉下有一尺来长的逆鳞,假使有人动它的话,就一定会受到伤害。君主也有逆鳞,进说者能不触动君主的逆鳞,就差不多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龙之逆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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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3
语出自《史记卷六十三·老子韩非列传第三》并没有明确的这么说:“夫龙之为虫也,可扰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人有婴之,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之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解释是这样的:龙属于虫类,可以驯养、游戏、骑它。然而他喉咙下端有一尺长的倒鳞,人要触动它的倒鳞,一定会被它伤害。君主也有倒鳞,游说的人能不触犯君主的倒鳞,就差不多算得上善于游说的了。龙有逆鳞,触之必死,是后人总结出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2-20
ffydk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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