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购电卡难道就只能在物业交电费吗?

由于物业不作为,所在小区的很多房屋漏水,多次告知物业维修,一直过了快三个月物业方只来修过一次但是没有修好,后面更是不管,小区楼道和电梯卫生很差(举个个别例子前几天看到楼梯有一双拖鞋,和烟盒过了好几天还是在)后来物业又告知住户每多一层就要多交2元的物业管理费,加上之前装修时各家有3000元的押金到现在都没退,小区住户大部分由此拒缴物业费,物业方也开始限制购电,由开始的每一次只能买10度电变为一周只能买20度电。难道只能在小区买电吗任物业说了算

楼主所说的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就是前期开发建设交接遗留问题。
开发商在前期开发建设配套设施方面,没有做好应有的交接,导致后期专业经营单位不愿意在接手,因为专业经营单位一旦在接手就意味要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去管理运营这个小区的配套设施。导致最后的烂摊子推给了物业,对于这种烂摊子有的物业喜欢接(也就是楼主反映的这种情况,用来限制业主正常生活的手段)有的物业不喜欢接(因为管理配套设施会有相关的公摊费用来垫付等)。
没有交接的现在的配套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因为想解决这个问题,就只能有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去找专业经营单位去交接,至于能否交接,专业经营单位是否愿意交接,我前面说的很明确了,这是目前的现状,不过不管现状如何,物业企业都不应该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你这个一次只能买10度电,说明这个物业企业也研究过这方面的法律,在打擦边球。不过装修押金,如果在装修协议上没有说明的,应当在装修完成后,由物业企业马上验收,验收合格立刻退还保修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