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制原则。其内涵是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对公文处理活加以调整和规范,将处理方法手段、程序手续、行为准则与方式法规化、制度化。
2.实事求是原则。其内涵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如实反映情况,使判断合乎实际,方法措施切实可行。
3.全面质量原则。其内涵是在公文处理活动中必须追求其全部构成因素、全部过程、全部质量指标的优化,创造全面的优质。
4.时效原则。时效指公文有效的时问限度。时效原则的内涵是在公文处理中必须有高度的时间观念,应及时而适时地处置各种事务,维护公文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的有效性,使其对公务活动产生更加充分的有利影响。
5.集中统一原则。其内涵是在公文处理活动中各级各类工作人员要接受集中统一的领导,要遵行统一的公文处理制度,一部分公文活动必须由公文处理的专门机构或人员统一进行。
6.党政分工原则。其内涵是在公文处理活动中,应明确
执政党的组织与行政机构的不同责任范围,使其在各自的职责权利范围内专司其职、专司其责,以保证工作的有效进行,从实质上强化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领导作用。
7.保密原则。其内涵是公文处理活动中,应确立保密观念,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格
保守党和国家及团体的秘密。
8.简化原则。其内涵是在公文处理活动中,为使工作更有效率,更加优质,应在保证其具有相同功能的前提下,以各种方式对有关事务化繁为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