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不出院。

3月9日发生交通事故,人伤,我全责,对方行人。到目前为止(3月21日),已经可以出院。急诊400元我出的钱,住院期间,我共垫付9500元,对方自己出4500元,现在对方要我把他付的钱给他,才肯出院?现在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交警队的责任就已经终结。

事故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

伤者是否出院,需要根据其实际伤情来确定,如果伤情严重,应该继续住院治疗。

如果已经没有必要继续治疗的,就应该出院。

否则挂床的费用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章 自行协商

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十条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22
目前伤者不出院,你也是不能强制其出院的;但是,你可以在其出院后,对其住院治疗的合理性以及用药合理性进行鉴定。
第2个回答  2020-03-25
你买了这些项保险,保险公司会赔的,只要能出伤残鉴定证明。
第3个回答  2019-03-22
对对方的做法进行取证,然后拒绝赔偿即可。
第4个回答  2019-03-22
主动权在人家手上,这种事情能私了就私了吧,如果打官司很麻烦,耗时间,最重要的是也耗钱啊!你想想,打官司肯定要钱,责任在你肯定是你要赔偿啊,但是如果对方狮子大开口就不一样了,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