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货”、“公共物品”。西方经济学用语。指能为绝大多数人共同消费或享用的产品或服务。如国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财物和劳务,以及义务教育、公共福利事业等。特点是一些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它的消费,具有非竞争性;某些人对这一产品的利用,不会排斥另一些人对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一般由政府或社会团体提供。
所谓公共产品,是指那些消费不具有排他性但收费存在困难的产品。因此,为了保证最优化的公共产品的供应量,就只能由政府来供应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分为两类:一类是向全体公民免费提供的纯公共产品;另一类是向消费者收取一定费用的准公共产品。在这一类企业中,社会目标占据支配地位,并且具有高度的垄断性。如果这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标准进行改造,则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未必能实现资源的最有配置。
私人物品是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所谓竞争性,意指增加一个消费者,需要减少任何其他消费者对这种产品的消费。所谓排他性,意指产品一旦生产出来,付费才可以使用。Public Goods and Private Goods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是一对概念。经济学家们区分的标准是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而公共物品则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简言之,排他性是指一件商品我用了别人就不能再用,我吃了一口苹果别人就不可能再吃我吃的这口;竞争性是指我用了一件商品别人就会少用一件,我吃了一个苹果其他人可以吃的苹果就少了一个。显然,诸如城市道路、路灯、公共广场与绿地,都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路灯照亮了我回家的路,并不妨碍照亮我邻居回家的路;我得到了路灯照亮道路的好处,也并没有减少我的邻居得到相同益处的机会。
而典型的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市场失灵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最普遍、最常见的公共物品之一是过道灯,它对在同一个楼层中的每一户家庭相同地提供了相同的功能。假如有一天过道灯坏了,你去换了一个灯泡,它在照耀了你的同时也同样照耀了你的邻居,但是他们没有为此付费却得到了好处,那么对你来说,最平等的方法是让你的那些邻居们也为此付费。但你的邻居也许会告诉你他们愿意让过道灯继续黑下去也不愿意为此付费,尽管他们并不是希望过道灯继续黑下去,而是将自己真实的想法隐藏起来,希望搭你的便车由你来替他们付费。当然,你作为一个有教养的人不会去和那些斤斤计较的人们去斤斤计较,并会慷慨地为此出钱换了那个坏了的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