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收入每月都未达到缴纳起征点,2月发放2018年奖金20000元,如何纳税?

如题所述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就是说,年终奖优惠政策还能再使用3年,到2021年12月31日止。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000÷12=1666.67元<30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3%=600元

但由于工资收入每月都未达到缴纳起征点,可从年终奖中拿出不足起征点的部分,再进行计算,假设每月工资是4200元,那么,在计算年终奖时:

(20000-800)×3%=576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13

2018年的年终奖,包括以后的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的年终奖和我们当年发入的工资是不搭界的,现在我们申报的工资不是按综合所得来填写的。

当你填写好本月申报的工资后,就要马上填写那个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这时你会发现二个表格的数据是不相干的,各自计算个人所得税的。

因些那个2018年的年终奖还是原来的计算方法,只是现在可以发36000元以后还是3%的税率。

第2个回答  2019-02-13
要交税的,但是到年底,如果总数不到六万,到税务局去退回,具体操作要到当地税务局去了解,并登记
第3个回答  2019-02-13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原则是先判断20000/12<5000元,所以选用3%的税率20000-5000=15000*0.03=450元。
第4个回答  2019-02-27
可以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原则是先判断20000/12<3000元,所以选用3%的税率20000-5000=15000*0.03=450元。
你们单位也可以就做到今年的收入,可以少交一点税!因为现在的所得额是累加的!意思是你上月4000块,这个月6000,也不用交税!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