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企业给求职者发了offer后,又拒录用该员工,是否有违反责任?

有一家公司给求职者发了offer,求职者对offer上说的薪资构成有异议,联系公司,公司说帮忙申请调整一下结构比例,后来还没回复求职者,求职者还是按约定的入职时间到公司报道了,但公司以薪资结构的比例调整结果还没审批下来为由不给与办理入职,第二天就正式回复求职者说公司制度规定,审批没有通过。求职者考虑了一下最终还是接受原offer上所约定的薪资,可是该公司却说当时的offer没有经过HRD签批,所以不要这个求职者了。这情况公司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要承担责任的。
企业的OFFER就是一个要约,已经和求职者形成了一个合同。
只要求职者愿意以该OFFER中所述的条件入职,企业必须得录用,否则企业得承担责任。
这个责任可以同等于企业无故解除合同,赔偿1个月工资吧。
如果企业不同意,可以找当地劳动局。追问

但我刚刚联系当地劳动局窗口,他回复说是合法的,没有产生实际用工。除非是入职了产生了实际用工,才涉及到违反合同。

追答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胜诉概率超过百分之90,。

追问

冒昧问一句,您是相关专业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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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问劳动仲裁,

其实,没有签订合同,
只是口头约定,没有实际意义的,,,,,追问

那offer没有约束力度吗?

追答

这个就好比你的求职简历一样,
你给了一家企业,那这家企业必须要选择你么?

追问

这性质不一样吧,难道offer是只要投了简历或者面试的人都可以发的?

追答

对啊,
来不来谁个人意愿,,,,

没有强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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