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为什么仇恨女人?

如题所述

看《水浒传》,最直观的一个感受是“是个女人都没有好下场,要是个嫂子下场更惨”。

我们不由得不好奇:施耐庵老先生,为什么这么恨女人呢?

经过学术界多年的研究,可以肯定《水浒传》非一时一人所作,而是经过较长历史时期的积累增删而成。施耐庵只是作者群的一个象征人物而已,历史上有没有这么一个人,学界尚有争议。单单责怪施老先生是有失公允的,那么我们想知道,这一帮子参与写作的文人(也有一部分是不识字的说唱艺人),为什么这么仇视女性呢?

女人在《水浒传》里被视为“祸水”,典型代表莫过于“二潘”――潘金莲和潘巧云。(书里写了三个“淫妇”,竟然两个都姓潘,真想问问写这段的作者是不是被姓潘的女人伤过?)潘金莲和潘巧云二女子都是年轻貌美,风流成性。作者评价潘金莲时道“为头的爱偷汉子”、“篱笆扎不牢”的女人。潘金莲这么年轻漂亮,居然嫁给“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心里好不怨恨,这桩婚姻便被邻里戏称为“好一块羊肉落在狗口里”。在王婆撮合下,潘金莲与西门庆勾搭成奸,最终下砒霜毒害武大郎,害死了自己的丈夫。导致武松大闹狮子楼,结果了西门庆,而武松自己也因此被刺配孟州道。在施耐庵看来,潘金莲的行为不仅害死了丈夫和情人,也害死了自己,甚至牵连了大英雄武松,潘金莲实在是个十足的“祸水”。

而不守妇道的潘巧云,勾搭和尚裴如海。她虽然没有谋害亲夫的恶行,但在杨雄和石秀看来,她的所作所为“一者破坏了我兄弟情分,二乃久后必然害了你的性命”(即将来有行凶的可能),所以不仅奸夫淫妇被杀,连丫鬟迎儿等一干人等也跟着身首异处。

既然书中将女性视为“祸水”,缺乏起码的尊重,那么对女性的生命自然采取一种无比冷漠的态度。这种冷漠体现在好汉们杀戮妇女时的手段无比残忍,不仅对出轨的妇女痛下杀手,对无辜者也是一律处死,作者在描述时所采取的欣赏态度令人不寒而栗。

我们看看他都是怎么写的:锦毛虎燕顺杀刘高老婆时是“一刀挥为两段”;玉麒麟卢俊义杀妻子贾氏时是“剖腹剜心,凌迟处死,抛弃尸首”;九纹龙史进杀妓女一家时,更是把“老幼一门大小碎尸万段”。在杀戮无辜者时,更是毫不手软,比如武松在鸳鸯楼大开杀戒,把使女、丫鬟、夫人、唱曲儿的不分青红皂白,一刀一个全部了结,完全是血淋淋的杀人狂魔。

尤为让人恐惧的是,在描写这些妇女惨遭杀害的场面时,作者几乎是带着欣赏和肯定的观点,绘声绘色的描述着。比如,武松杀嫂时:“两只脚踏住她两只胳膊,扯开胸膛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咔嚓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又写道:“把妇人头包了,揩了刀,插在鞘里,洗了手,唱了喏”。这一切写来流畅娴熟,施老先生没有让潘金莲痛快死去,而是承受了巨大痛苦后方被处死,表现了对出轨女性的深恶痛绝。

那如果女性老实本分,不出轨不搞婚外情,那行不行呢?在作者看来,这也不行!妇女即使忠诚于丈夫,不红杏出墙,也会给男人带来灾难。林冲的妻子即是代表。林冲的老婆为人本分,不招蜂引蝶,却保不住有高衙内这样的官二代主动找上门,一样给林冲和自己带来灭顶之灾。可见,在作者看来,但凡是个美女,都是有原罪的!比林冲老婆下场还惨的例子,是东平府太守的女儿,因为生得貌美,被双枪将董平看上,董平多次求婚不得,最后城破之时杀了太守一家,霸占了人家女儿。想想太守女儿要陪伴杀父仇人共度余生,也亏得作者写得出来。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能被作者肯定呢?必须是自觉自愿的疏远女性的人,甚至完全蔑视女性的人。作者写宋江时道:“宋江是个好汉,不以这女色为念”,“只爱学枪使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等到宋江杀了阎婆惜,彻底断绝和女性的情感联系后,宋江终于有资格当大哥了。“杀惜”被视为宋江新生的一大转折,英雄好汉必须不能迷恋女色,对待女性采取的态度是越忽视越好,越瞧不起越好,直到完全把女性的地位降到最低点,那么恭喜你了,你已经算是一名真正的英雄好汉了。矮脚虎王英爱漂亮女生,作者就瞧不起王英;直到燕顺杀了刘高夫人,经过宋江的一番劝解,才使王英“迷途知返”。作为对他的奖励,把才貌双全的扈三娘嫁给了身高不到一米五的王英,这种配置,也只有在日本电影里看到了。

《水浒传》成书于宋明理学最为盛行的明朝,受时代思潮之影响,书中鲜明地宣扬了传统妇女观中落后、腐朽的一面。施耐庵老先生技艺高明,他从不站在理论制高点上对妇女进行批判,而是通过一件件血淋淋的惨案,让读者产生“戒之慎勿忘”的恐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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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4
按照你的逻辑与剧情发展走下去;合著、梁山好汉个个都是不食人间烟火、更不懂人情世故的;怪物;让我很怀疑他们这些人身上有没有长大老二?按照现实层面而言、凡事有健全人体结构、只要神经系统没有问题的人。都会是备正常人应该存在的;七情六欲。而你在叙述里面的所谓英雄人物的时候完全否定了以上正常人所发挥的;性能力。那麼只有一种可能;精神病医院。不知我的论点正确与否、鄙人在此赐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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