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吗

如题所述

辞职不是必须提前一个月的。
一、存在以下情形的,辞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试用期离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自离会造成以下影响:
1、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规定,给予除名处理;
2、如果因自离给公司造损失的话,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影响社保的转移和离职证明的开具,以后找工作会变得麻烦。
4、如果存在专项培训的话,服务期间自离需要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辞职不是必须要提前一个月的,但是一般离职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存在以上分享的情形时,不需要提前三十天。但是不管怎么样,最好不要擅自离职,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话,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