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陪产假为25天。
陪产假,又名护理假、陪护假或照顾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
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9个省份在当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规定了陪产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广西的陪产假为2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