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县的概况

如题所述

境内人口1949年为52.42万人。建县后作过3次人口普查,1953年普查结果为53.14万人,1965年为59.94万人, 1982年为77.04万人。1985年全县人口为78.02万人。解放后36年间,平均年增7 110人,年均递增率为11.1‰。其中1962年,人口出生数剧增,这一年出生率高达38.71‰,为全县出生率的极值 年。1973年后,人口发展逐步纳入计划,将人口规划随同国民经济计划下达各区镇,层层落实人口规划,至1985年12年间,平均递增率为7.59‰,自然增长率为6.2‰。
境内人口主要为汉族,1982年全县共77.04万人,少数民族有回、藏、苗、壮、朝鲜、满、土家、哈尼、傣、水族共102人。
1985年全县社会总产值达96 262万元,比1978年增加61 045万元,比1949年增加92 707万元。国民收入为45 729万元,比1978年增加28 380万元,比1957年增加41 572万元。国民生产总值为49 082万元。社会商品销售总额为26 742万元,比1978年增加15 320万元,比1949年增加25 026万元。
境内经济建设素以农业为重点,长期执行“以粮为纲,粮棉并举,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粮棉生产取得显著成绩。但是林、牧、副、渔和乡镇企业发展缓慢,未能彻底摆脱贫困。1979年后,全面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改革农业内部结构,坚持“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发挥新洲的地方优势,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工业和各行各业。1978~1985年,国民经济体系得到逐步完善和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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