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医院检查,医院的检查为报告为阳性,然后我去别的医院复查为阴性(为正常)就是说前一个医院检查错误了,但错误后没有就医,没产生费用。请问我能要求医院赔偿我的车费和检查费和精神赔偿费,请专业的法律人士做个分析。
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医疗纠纷中实行责任倒置原则,即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造成损害,由医疗单位负责证明,因此医院常常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并不是认定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的惟一依据,鉴定书作为证据之一还要经过质证,并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所以,病人在治疗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其他证据,以便一旦引起纠纷可以更充分地主张自己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医学会鉴定不是惟一依据 医疗过错也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