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如何才能确认为视同交费年限?

我在北京市教委的高校工作,是北京市事业单位,因请假未准外出,现在要涉及解除合同,问:
1。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好?还是等待学校提出辞职好?两者有什么区别?
2。现在我离开北京市事业单位,工龄如何才能确认为视同交费年限?和我因为什么原因离开单位有关系吗?
3。关系转出到哪个部门,才能保留我的干部身份?因为我是研究生毕业。
4。我还能享受事业单位的住房一次性补助吗?

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期间的工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为视同交费年限。
由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度是中1992年全面推行的,而涵盖范围又是以企业为主,公务员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今年才开始参加社会保险投保,以其他一些原因,造成不少人员在工作期间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投保。而职工养老金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又是根据参保年限来确定不同标准的。为了合理地处理这个问题,实际工作期间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时间的工龄,符合相应规定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前是劳动管理行政部门),对具体人员的相应工龄进行确认,认定其这段工作时间视同参加社会保险的交费年限,使相关人员得到合理的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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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26
1、肯定是学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好,因为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你经济补偿的
2、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保问题是非常复杂的,但一般来说工龄都可视作缴费年限的,无论你以何种原因离开单位。
3、要保留干部身份,就得转到机关、事业单位等,转入企业就没了
4、如果你转到企业当然就不能享受了,这个好像只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
第2个回答  2008-09-04
劳办发[1994]48号规定:三、《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二条、第六条中规定的职工要求停薪留职,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

如果你主动辞单位,单位可以按解除合同处理,如果你不辞单位,等着单位辞你,很可能就会被除名了。除名以后你的工龄啊,干部身份啊什么的就别想了,再找工作都难,所以还是主动辞单位好点,单位会从宽处理的。

加一句:你签过合同吗,没签过就无所谓什么解除合同了对吗?就算是签过了,你签的也是人事聘用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因为你是事业单位的干部身份,不适合用劳动部的文件来处理你的问题,但是人事部又没有明文规定,也只能按劳动部的文件来套改执行,我个人认为,错误你是犯了,老实点吧,跟单位搞好关系说点好话,不行跟教委头头意思意思,期待和平解决吧。祝你成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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